关于2017--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单位:
为做好我校2017--2018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本、专科及专升本学生的期末考试工作,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事宜通知与安排如下。
一、课程考核安排
1.通识教育平台课程
安排情况见表1。
表1 通识教育平台课程(公共必修课)安排情况
年级 |
学生 |
课程 |
考核方式 |
责任单位 |
2017级 |
本科、专科 |
大学英语(一) |
考试 |
教务处集中安排 |
大学计算机基础 |
考试 |
信息技术学院安排 |
体育(一) |
考试 |
体育学院安排 |
大学语文 |
考查 |
人文学院安排 |
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|
考查 |
马克思主义学院安排 |
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(网络课程) |
考查 |
在线考试 |
2016级 |
本科、专科 |
大学英语(三) |
考试 |
教务处集中安排 |
体育(三) |
考试 |
体育学院安排 |
形势与政策 |
考查 |
马克思主义学院安排 |
教师人文素养 |
考查 |
教师教育学院安排 |
教师科学素养 |
考查 |
教师教育学院安排 |
2015级 |
本科 |
教师综合素质 |
考试 |
教师教育学院安排 |
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|
考查 |
招生就业处安排 |
创业基础 |
考查 |
创新创业学院安排 |
2. 专业课
按照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,专业课由各学院安排考核,考查课程在第19周(2018年1月8日——1月12日)进行考核,考试课程在第20周(2018年1月15日——1月19日)进行考核。
3.全校公共任选课
校内课程在第19周(2018年1月8日——1月12日)进行考核;
在线课程在2018年1月5日前在线完成考核。
二、考试时间
2018年1月15日—1月19日(上午9:00—10:50, 下午3:00—4:50)。
补充说明事项:
1.双学位课程在第19周(2018年1月8日——1月12日)进行考核。
2.重修公共课程由承担学院集中安排,在第19周(2018年1月8日-1月12日)进行考核;重修专业课程跟随期末考试同时进行,如需集中安排,请安排在第19周(2018年1月8日-1月12日)。
3.各学院教师不能随意提前停课,第19周为全校考查课考试时间,考试课承担教师仍需在教室上课或在教室带领学生复习。
4.通识教育平台课程(公共必修课)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。
三、试卷命题要求
2018年下半年,我校将接受教育部审核评估,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命题质量。为此,提出以下要求:
1、根据《商丘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》(院行字【2017】104号),《课程教学大纲》和《课程实训大纲》的要求,重视过程考核,加强平时管理,强化实习实训的原则,对于理论性较强的课程(学科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核心课)考核,重视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,末考分值比例占50-70%,日常考核分值比例一般为30-50%。但平时成绩给分要有充分的记录证据和支撑材料,做到有理有据。考核方式须有双向细目表,以存档备案。
2. 对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考核命题方式,对于实践性较强的实验、实习、实训课程以及选修课程的考核,日常考核分值可为50-70%,期末考核分值比例30-50%之间。同时,鼓励考核方式创新改革,但要把课程考核改革的具体方案(包含每章节知识点分布、理论占分值、技能操作占分值、平时表现占分值、出勤占分值、作业训练等),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,备案教务处教务科,可不写双向细目表。
3. 对于必修课课程试题覆盖面要广、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,让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既能完成,又不至于在一个小时之内交卷。
4、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,院长和教学副院长要亲自把关,逐份审查试卷。
四、试卷交送时间
各课程考试试卷(纸质版)务必于2017年12月20日-12月22日交教务科,同时交送试卷登记表和试卷审查表,各学院考试时间安排表请务必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交教务科,考试试卷模版在教务处网页中下载,考试试卷用8K白纸打印。试卷仍由各学院与印刷厂联系印刷。
五、试卷评阅与成绩登录时间
各学院要成立试卷评阅领导组,各门课程要成立2-3人的阅卷小组,继续实行在办公室集体阅卷的制度。试卷评阅要认真,要严格按学校考试工作管理规程的要求执行。
各学院务必于2018年1月17日—1月26日期间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考试成绩的网上登录。
六、公共课试卷领取与送交安排:
本学期公共课试卷将采取由校外印刷厂负责印刷、装订并按各学院考场安排进行密封,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领回试卷后,考试开始前20分钟方可在考场内现场拆封,不得提前拆封试卷。
各学院在考试当天上午于8:15-8:30,下午2:15-2:30到公共课承担学院领取试卷。
考试结束后各学院按考场将试卷密封好立即送交到课程承担单位(具体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)
各学院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考场记录单送交到教务科,不得拖延送交时间。
七、注意事项:
1.在考试期间,学校将实行多层巡视,包括组织校领导巡视、学校督导员巡视、教务处领导巡视等,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。各学院要成立领导检查组,切实做好本单位的考试督查工作。
2.考试期间,教务处要对各学院考试情况进行通报,各学院在考前要做好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与宣传,特别是加强对新生的考试管理制度的宣传,让学生明白考试纪律的严肃性,防范和避免违纪行为的发生。
教务处
2017年12月14日